编辑:admin 时间:2022-11-14
公共危机的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相应的组织体系,法律体系以及具体的运作机制,公共危机的治理只能是一片混乱,难以达到应有目的。
要想合理应对公共危机,就要建立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相互合作的组织系统,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组织体制,以及体系完备、责任明确、权利保障合理的法律体系和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方、运转高效的公共危机治理机制。
三者是相辅相成的,任何一方的缺失或不足都会对灾害性危机的应对产生不利影响。但在同样的条件下,机制的完备可以弥补体制或法制方面的某些不足,反之亦然。
正是因为把公共危机的治理当作是一个体制、机制和法制相统一的,相互支撑的系统过程,所以,公共危机治理的总体架构应是:“三制五预两能力”。
三制:即体制、机制和法制;
五预:即预测、预防、预警、预控、预案;
两能力主要是指政府体制内的危机处理能力和政府体制外的危机应对能力。
也就是说,公共危机治理应是一个强调公众、社会力量参与为特征的治理模式。
在这种治理模式中,首先要发挥政府在危机救治中的主导作用,因为公众心理的脆弱性,他们需要强大有力的政府;建立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协同合作机制,发挥非政府部门的力量,实行合作共治;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利用媒体发布信息,传达精神;加强全球合作,提高我国危机救治效率,降低救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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