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公共关系协会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促进本会规范运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桐乡市公共关系协会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本行业产生重大影响而会员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向会员或社会公布的行为。
第三条本会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登记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披露的信息,也应当予以披露。临时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会员大会、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的时间、地点及议程;
(二)会员大会、理事会的决议:
(三)对行业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本会的财务情况;
(五)本会接受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本会接受政府职能委托、授权、转移情况;
(七)本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
(八)协会各项活动的通知和文件;
(九)协会各项业务的依据、程序、条件、时限和要求;
第四条信息披露是本会的持续责任,应该忠实诚信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地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五条如发现已披露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失实公告。
第六条本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会信息披露事务。
第七条本会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经理事会审议后,向会员公布,并报桐乡市委统战部备案。
第八条在会员大会、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召开之前应告知与会人员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议程等事项。
第九条会员大会、理事会的决议应及时通过本会的信息披露途径告知会员,并上报桐乡市委统战部备案。
第十条由于本会有关人员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失职给本行业造成影响时,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章程给予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或辞退处分。
会员缴费时间界定
一、新会员缴费时间界定:
3月底前入会并缴费的(女会员在母亲节前),从1月1日计起; 4月1日到中秋、国庆活动前入会并缴费的,从7月1日计起;中秋、国庆活动后入会并缴费的,从次年1月1日计起。
二、新进理事缴费时间界定;
年底入会并缴费的,从1月1日算起;到中秋、国庆活动前入会并缴费的,从7月1日计起;中秋、国庆活动后入会并缴费的,从次年1月1日计起。
三、新进副会长缴费时间界定:
年底入会并缴费的,从1月1日算起;到中秋、国庆活动前入会并缴费的,从7月1日计起;中秋、国庆活动后入会并缴费的,从次年1月1日计起。
四、会员收缴时限:
每年的1月份、7月份为收缴会费的时间。
表彰奖励制度
为了表彰先进,鼓励全体会员关心支持协会的建设和发展,树立为协会多作贡献的荣誉感和的责任感,积极为协会工作献计献策,表彰奖励在协会开展的各类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为了做到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特制定表彰奖励制度,以便全体会员监督执行。
一、先进工作者。在协会和协会所属部门门组织工作和各项活动中,出谋划策,身先士卒,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为协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显著成绩,根据理事会议评比推荐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奖励名额设置:每个部门评出若干个先进工作者,颁发“先进工作者”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
二、突出贡献奖。在协会的建设、重大活动、课题研究、见义勇为、助学帮困等为协会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为协会解决活动经费,年度资助2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经协会会长会议讨论推荐,颁发“突出贡献奖”奖杯和荣誉证书。
三、重大贡献奖。关心协会建设,为协会建设和发展出力,并作出突出贡献,给予重大贡献奖;为协会解决活动经费,年度资助5万元以上至10万元,经协会理事会议讨论推荐,颁发“重大贡献奖”奖杯和荣誉证书。
四、优秀通讯员。通讯员紧密围绕协会工作,齐心协力,锐意进取,充分发挥协会与会员单位联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推动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协会工作,经协会理事会议讨论推荐,颁发“优秀通讯员奖”奖杯和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
五、发展会员先进个人。关心协会建设,支持协会发展,发展会员5名以上,颁发“发展会员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奖金根据情况讨论决定,并通报表彰,激励大家向先进学习,比学赶超,增强正能量。
会员、理事会、会长、秘书长义务与职责权利
会员入会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自愿入会
(三)按章程交纳会费
(四)热心支持和参加本会活动;
(五)团体会员是合法的机构或组织:
(六)个人会员是从事公共关系学的理论研究或实际工作、具有一定的能力和影响的人士:获得国家公关职业资格的个人。
会员入员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报表:。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权利
(一) 本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各种活动;
(三) 获得本会的有关刊物资料和信息
(四) 可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属于有偿服务的,可享受优惠待遇;
(五)获得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专业培训:
(六)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
(二) 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会员大会职权
(-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理事会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聘请名誉会长、顾问;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会长行使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增补理事、副会长、秘书长;
(五)提请对违纪会员不履行职责的理事、副会长的处理;
(六)检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秘书长行使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会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管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的提名交会长决定;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会长办公会议制度
1、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主持。
2、出席会长办公会议的人员是:顾问、秘书长;列席会长办公会议的人员是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或根据需要明确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会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视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4、会长办公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提议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议,审议会议文件;审定批准新会员入会;审议增补理事、副会长等人事任免事项。
5、听取秘书处工作汇报。
6、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7、讨论和检查会费收缴和财务收支情况。
8、审议以协会名义举办或协办的大型活动和重大事宜等。
9、其他《章程》规定会长行使职权范围内事项的研究与决策。
内设机构的设立及活动管理制度
1、协会内设机构的成立必须经会长、副会长会议讨论决定。
2、各内部活动机构的负责人应由协会理事会指定或选举产生,其成员应是协会的会员。
3、各内部活动机构应严格执行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决议、根据协会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和组织活动。
4、各内部活动机构开展各种公关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必须先编制活动计划和经济收支预算,及时向协会秘书处申报。其经济收支由协会财务人员按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办理。
5、各内部活动机构之间要团结协作。对相关活动,按谁先接手谁先办的原则,不重复,不内争,相互尊重,相互配合。
6、各内设机构在开展活动中,都应自觉珍惜和维护协会的名誉。
财务管理制度
一、经费的来源
经费的来源为会员缴纳的会费,政府、团体、企业拨款、捐赠、资助,利息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二、经费的使用范围
1、日常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费、文印费、书报费、邮电费、电话费、各种咨询费、服务费、广告费、水电费等支出。
2、会务费及商务活动费: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协会举办的各种会议及讲座,经验交流活动,表彰大会,文体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3、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福利费等。
4、差旅费、接待费等。
5、对社会捐献,赞助等慈善及其他公益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三、会费的管理
1、会费管理以协会财务管理为主体,应自觉接受会员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
2、协会收取会费一律使用财务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凭证。
3、协会会费有协会财务部门负责收取和管理,并纳入协会财务预算管理范围,会费可以现金缴纳,也可以银行汇至专用账户。
4、会费使用实行一支笔签字的原则,秘书长核签后由协会会长签字审批方能报销。